四财采购〔2019〕477号
铁东、铁西区人民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财库〔2013〕18号),四平市财政局与政采云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合同”,建立了“四平市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简称“电子商城”)。依据《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应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平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直各预算单位在电子商城采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城运行情况
我市已开启政府采购“云时代”,它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一是实现采购项目全过程留痕,任何行为在平台中均有源可溯,简化财政审批程序,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二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阳光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完成了各政府采购单位基础数据填报,开通了预算单位电子商城账户;招标入围电子商城供应商68家,并且共享引用吉林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286家,商品总数141748余台/件,后续仍将持续扩充,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完成了对采购人和入围电子商城供应商的培训,现已正常运行。截止到12月24日,市内已完成交易总额305.09万元,交易638单,单笔最高交易金额18.75万元。
二、电子商城采购的范围
电子商城主要包括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和批量采购等多个功能模块。正式运行以后,网上超市功能模块开始全面启用,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电气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等六类。采购人对同一采购品目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通过电子商城直接采购。电子商城采购范围将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扩大,电子商城其它功能模块启用时间以后续文件通知为准。
三、实施保障
(一)市级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城交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配备专人负责市级电子商城相关业务工作,确保电子商城交易活动顺利开展。各预算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电子商城的采购工作。
(二)市级各预算单位要建立电子商城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电子商城交易规则和管理规范,认真做好采购需求、实施计划、订单采购、反向竞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及评价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市级电子商城供应商应配备专人负责政采云平台交易相关业务工作,包括商品及服务信息的维护、订单业务处理、业务咨询、纠纷处理等。
(四)政采云平台运维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市级电子商城的开发、维护、升级、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电商平台对接、商品审核等工作。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入围供应商应按其参与投标时的价格、服务、质量等承诺及入围协议,按时完成网上商品上架,加强对商品库存、价格等信息的维护管理,确保网上商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电子商城相关业务咨询、业务处理等工作。
(二)采购人应建立健全电子商城采购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商城采购工作,加强电子商城采购行为的管理,科学合理的确定采购需求,在满足本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实现采购结果的物有所值。同时,采购人有权利向财政或平台方检举供应商价格和质量违规的情况。
(三)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督促供应商及时完成商品上架,并对产品价格、附加服务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网上商品价格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价格监测标准为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售价。对价格、质量等与市场情况明显偏离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对调查属实的供应商违规行为,责令其纠正并整改,对累计3次出现价格、质量等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审核确定后,暂停入围资格。对供应商拒不纠正或违规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将严肃处理。
经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从2020年起市内所有预算单位在采购目录限额以下(50万元)货物类实行电子商城采购,只要商城中具有的商品必须在电子商城中购买。网上超市没有的,可从其他渠道采购,但需提交商品搜索截屏作为佐证。平台协调供应商完善商品上传,做到应采尽采“线上全公开,线下无交易”。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文件对电子商城交易活动有具体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四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