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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   2019-11-12   来源:四平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关于做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吉财税﹝2019﹞85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宣传力度,普及减税降费知识,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发〔2019〕81号)要求,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财政部驻吉林监管局将联合组织全省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参赛途径

  活动时间:2019年9月10日—11月30日

  三种参赛途径:一是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http://m.mof.gov.cn)进行注册答题;二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或手机下载中国会计报APP,点击“减税降费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三是通过关注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或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参赛规则:访问中国财经报网、中国会计报APP专设的竞赛网页,或者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二、参赛人员范围

  年满18岁中国公民均可。重点参赛人员包括: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人员、企业办税人员及个体工商户业主;各基层税务机关税务干部及临聘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包括税务师事务所、记账代理机构、财务公司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竞赛试题内容

  减税降费政策和税收相关基础知识,试题形式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每位参赛者限答一份试题,每份试题共50道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自动生成。参赛者答题成绩由系统自动评定,答题结束可打印成绩单。试题相关政策文件共34个,可在吉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http://czt.jl.gov.cn)和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查询。

  四、活动奖励

  活动奖励由财政部评选,全国奖励设置情况如下:

  优秀组织奖。该奖项在组织工作周密,参与人员重点是财会人员参赛人数较多的地区和单位中产生。

  个人奖1122名。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2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000名。个人奖将在成绩为80分及以上的参赛者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满分100分的有四次抽奖机会,99-95分的有三次抽奖机会,94-85分的有两次抽奖机会,84-80分的有一次抽奖机会。

  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的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

  获奖名单将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等媒体平台上公布。优秀组织奖获得者由活动主办方颁发奖牌;个人奖获得者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次知识竞赛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广大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和纳税遵从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相关人员参加知识竞赛。

  (二)要加强宣传发动。财政部门要积极通过继续教育等平台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竞赛,落实答题成绩满足条件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学分政策。税务部门要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相关纳税人参与此次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干部及相关临聘人员参与此次竞赛活动,各局人员参与率应达到80%以上,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强化培训学习,争取更多人员获得个人奖。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要积极参与此次竞赛活动,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对取得奖项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表彰。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财政部吉林监管局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

  财办发〔2019〕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办公厅(室):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宣传力度,普及减税降费知识,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税政司、会计司将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财政部税政司、会计司主办,中国财经报社承办。

  二、竞赛规则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二)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共有三种参赛途径:一是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链接进行注册答题;二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或手机下载中国会计报APP,点击“减税降费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三是通过关注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或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三)竞赛试题内容主要是减税降费政策和税收相关基础知识,试题形式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答题不受时间限制,答题过程可选择暂停模式(在答题过程中,选择保存答案即暂停答题,再次答题时选择继续答题即可)。每位参赛者限答一份试题,每份试题共50道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四)参赛者注册答题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五)参赛者的答题成绩由系统自动评定,答题结束后可打印成绩单。

    具体参赛规则和参赛者成绩,可访问中国财经报网、中国会计报APP专设的竞赛网页,或者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三、活动奖励

    (一)竞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

    1.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从地方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管理企业中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该奖项将在组织工作周密,参与人员重点是财会人员参赛人数较多的地区和单位中产生。

    2.个人奖1122名。

    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2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000名。个人奖将在成绩为80分及以上的参赛者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满分100分的有四次抽奖机会,99-95分的有三次抽奖机会,94-85分的有两次抽奖机会,84-80分的有一次抽奖机会。抽奖活动将聘请公证机构现场鉴证。

    获奖名单将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等媒体平台上公布。优秀组织奖获得者由活动主办方颁发奖牌;个人奖获得者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赛,保证财会人员参赛率。要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要适时通报有关参赛情况。

    (二)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向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沟通反映。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通过中国财经报网及中国会计报APP专设的竞赛网页进行集中解答。

    本次竞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财政部税政司、会计司。

  联系方式:

  财政部税政司 联系人及电话:万好 010-68552566

  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正阳 010-68553026

  中国财经报社 联系人及电话:田翠玲 010-63812684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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