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采购〔2026〕156号
一、项目名称
四平市加油站智慧物联网管理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88号-2)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华友开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公建)第11、12幢1606号房
被投诉人1:四平市商务局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1596号
被投诉人2: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金融大厦2503室-2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6: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参数设置不合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做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7、9-16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投诉事项8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董滢 复审:杨玉萍 终审:刘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