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采购〔2026〕130号
一、项目名称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以旧换新项目采购二标段(三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09号-0002)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中央东路1728号
被投诉人2:吉林省中坤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6: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部分要求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投诉事项7:投诉人认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额度过高、收取标准不明确。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7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四平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董滢 复审:杨玉萍 终审:刘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