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财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四财法〔2026〕7号
2025年,四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1288”总体工作思路,以提升财政法治素养为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核心、优化法治服务效能为抓手,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结合财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强化财政干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财政法治实践效能。坚持学以致用,推进财政建设,围绕市委“1288”总体工作思路,把党的会议精神与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当前财政各项业务结合起来,引导财政干部把岗位职责摆进去,学以致用,以学促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明晰财政权责边界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依法依规梳理并动态调整财政局权责清单,通过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厘清了职责权限,确保各项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规范财政执法权责。梳理财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在政府采购监管、财政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权责清晰。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确保各项财政收支和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4.严格规范财政监管行为
一是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律知识网络培训、财政专业知识培训、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视频培训等,有力推动财政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将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涉企行政检查全部依托“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开展。三是积极推进柔性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践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充分利用“一案三书”工作机制,推动执法“四张清单”的应用。
5.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针对财政干部、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普法,通过宣传手册、局网站等多重形式,重点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核心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财政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制定年度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财政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及时公开处理结果,维护政府采购各相关方合法权益。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时,注重开展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待遇平等。三是加强收费清单目录管理,及时更新并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7.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
联合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组织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市司法局专家结合司法监督实践,针对案卷问题给予专业性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督促各执法科室以此次自查为契机,举一反三、查缺补漏。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5年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还不够系统到位,主动性不强,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和能力尚显不足。二是在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普法宣传往往停留在利用宣传图、宣传视频等传统的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形式不够新颖。三是法治建设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发展,行政机关应诉难度不断增加,财政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方面也难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但财政工作人员多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缺少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专业性较强的法治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统筹推进,以法治思维引领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一是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主持法治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重视班子建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定期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研讨,不断提高班子党性修养、政治素养、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带头学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财政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建立常态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4.着力强化宣传教育
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新媒体普法载体,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推动法治理念融入财政工作各个环节。
5.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6.强化基础保障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选拔整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财政法治工作岗位,健全法治机构配制,配强工作力量。
7.加强部门协作
持续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审机制,以高质量执法工作助力法治财政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8.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治市、学法用法相结合、相促进,注重教育引导财政工作队伍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上新的台阶。
(初审:卢娜 复审:孙朕 终审:刘禹希)
四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