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犯罪案件高发态势,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做好经费保障,积极支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分别做好经费保障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全市财会人员识诈防诈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是加大统筹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通过争取上级资金等多渠道筹措经费,在预算资金安排上,采取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等措施,统筹调配资金,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将本级反诈中心建设和日常运营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指导本级相关部门将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有力保障了全市政法部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办案、装备购置、平台建设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狠抓非税收入,拓展财力空间。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罚没收入执收力度,强化与公安等执收执罚部门沟通协调,全力组织增收。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确保非税收入5个工作日内缴库,同步加强罚没物资管理和收入收缴工作,杜绝收入延压。
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议成员单位,下一步市财政将严格履行职责,支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并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责任,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四平做出贡献。
(初审:王春风 复审:耿忠立 终审:李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