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便民、优化准入服务,我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是明确备案范围和时间节点。2022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分支机构,应在今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备案。
二是明确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为提高服务效率,我局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方便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我局依据政策规定,做好对申报企业咨询的解答,并对代理机构提供网上申报操作辅导,确保备案登记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