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通过明确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公开依据和时间要求、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等,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2022年1月1日起,市直各预算单位全部实施采购意向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商城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其他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系统的采购意向公开模块公开采购意向(涉密信息除外),系统将采购意向公开信息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的采购意向公开栏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